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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入党

时间:[2019-03-21]  来源: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是学生党员队伍的预备力量,是优秀团员的代表,是申请入党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在各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入党积极分子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各党支部必须充分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培养,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

为了加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规范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管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确保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特制订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评选标准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符合城市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并且经过各班团支部大会民主推荐产生(推优)。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且原则上在首次递交申请书满六个月后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具有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能够长期坚持参加党课学习,自觉用党员标准来要求自己。

3.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主动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份。

4.学习刻苦努力,不迟到、早退、旷课,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无违纪行为。

5.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组织纪律观念,生活作风良好,无酗酒、沉迷于网络等不良生活习惯。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开展各项工作。

7.为人正派,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能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8.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程序

学院每学期进行一次推优,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必须经过学院规定的推优程序。具体如下:

1.各团支部召开推优会议,根据学院推优细则,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2.团支书将班级团支部大会推荐的积极分子名单上交到各分院团委并填写推优表。

3.各分院团委征求被推荐学生所在班级的导师、辅导教师意见。

4.各分院团委将审核后的推优表上交所在分院的学生党支部。并将名单上报院团委。

5.各党支部将积极分子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学院党群工作部。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动态调整

入党积极分子在推优的基础上每学期调整一次。各党支部要将通过推优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及时补充到积极分子队伍中。对原有积极分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1.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院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3.在一个学期学习中有挂科者。

4.无故不参加党支部和党章学习小组活动者。

5.平时不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态度消极,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

6.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多次不合格者。

7.学期出现旷课或多次迟到者。

8.不能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者。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和考核

1.入党积极分子由各分院党支部统一管理,建立积极分子培养档案,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指定专人培养,实行培养人责任制。

2.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递交一份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要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态、行为表现,并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

3.培养联系人每学期应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包括思想政治、学习、工作、生活、行为等)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并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的学期培养记实。

4.党支部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建立邓小平理论研究会、“三个代表”研究会等政治理论学习组织,有侧重地在学生党建研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马列基本理论等方面开展学习,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头脑。

5.党支部要定期给积极分子上党课,组织积极分子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和实践活动,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在实践中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

6.党支部要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每学期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总结和调整,及时补充和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

五、学生拟发展对象的确定

学生拟发展对象要经过团支部推优、党支部考核确定,具体程序如下

1.各团支部每年10月上旬召开一次推选拟发展对象的推优会议,根据学院拟发展对象推优细则和各党支部下达的拟发展对象指标,从积极分子中推选优秀学生为拟发展对象。

2.团支书将班级团支部大会推荐的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数票数的拟发展对象名单上交到各分院团委并填写推优表。

3.各分院团委征求被推荐学生所在班级的导师、辅导教师意见。

4.各分院团委将审核后的推优表上交所在分院的学生党支部。

5.党支部对团组织推荐的拟发展对象要进行综合考察,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所在支部全体党员进行评议,采取汇报、提问、答辩、征求群众意见等多种形式,考核拟发展对象党的基础理论水平和实际表现等,由支部全体党员按照城市学院发展学生党员标准和拟发展计划指标差额投票确定支部明年拟发展对象名单。

6.党支部根据学院下达的下一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在11月初制定明年发展计划,上报党群工作部。

入党积极分子是先进学生的代表,是学生中的重要力量,各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和考核,认真贯彻及执行本管理办法,培养造就出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

一二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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