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广大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将青年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各团支部的责任和义务。为了进一步规范推优入党的过程,便于各个团支部的操作,保证推优入党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规定。
一、总则
1、各团支部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进行。
2、推优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具体时间是开学后的第六周,由各院(系)团委自行组织。
3、推优工作内容包括两部分,即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拟发展对象。
二、积极分子的推优条件
1、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具有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能够坚持参加党课学习,自觉用党员标准来要求自己。
2、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主动向党组织及时反映自己的思想状况,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份,遇重大事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写思想汇报。
3、学习刻苦努力,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列班级前50%,无违纪行为。
4、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生活作风良好,无酗酒、沉迷于网络等不良生活习惯。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开展各项工作。
6、为人正派,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能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7、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原则上要满六个月才能确定为积极分子。
三、拟发展对象的推优条件
1、被推选的学生必须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已经过一年的考察培养。
2、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具有较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政治立场坚定,是非观念明确,能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连续六个月不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者不予考虑发展。
3、注重理论学习,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参加支部和党校举办的党课学习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期间,学习努力,严守纪律,考试合格,按期结业。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专业排名在前50%。
5、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按时上课,无迟到、旷课、早退行为,无违纪行为。
6、尊师爱校,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勇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有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7、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能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开展各项工作。
9、获学院以上荣誉称号者,可优先发展。
10、担任院系学生干部,且工作业绩突出者,可优先发展。
四、推优程序
1、团支部在工作周内向各院(系)团委领取推优表,召开支部团会推选拟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
2、团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设监票人、计票人和会议记录人。团会具体程序如下(分两阶段):
第一阶段:推选入党积极分子
(1)团支部书记宣布推选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名单,并介绍情况,包括:考试成绩,培养期间有无违纪行为及受处分情况等。
(2)将符合推优条件的推选名单列于黑板,展开自评与他评。
(3)在自评他评之后,开始民主投票,投票人没有选举名额限制。
(4)投票结束后,当场唱票,超过支部人数三分之二的得票为有效票数。
(5)做好记录后,团支部书记宣布散会。
3、团支部书记将推优表填好后上交各院(系)团委,团委对推优结果进行审核并征求导师、辅导教师意见,审核无误后填写推优审核表上交所在院(系)的学生党支部。
第二阶段:推选拟发展对象
(1)团支部书记统计团员应到和实到人数,原则上全体团员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辅导教师同意,报各院系团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如果到会人数少于支部人数的五分之四,推优会议延期举行。
(2)团支部书记宣布开会,向全体团员宣布本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介绍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包括:考试成绩,培养期间有无违规行为及受处分情况,参加党课培训的情况等。
(3)将符合推优条件的拟推荐的积极分子名单列于黑板。
(4)积极分子开始向支部成员做自我评价,然后与会的团员和党员可以发表意见和看法。
(5)每名积极分子自评和他评结束后,在主持人的引导下支部全体成员开始民主投票。投票人没有选举名额限制。
(6)投票结束后,当场唱票,超过支部人数三分之二的得票为有效票数。
备注:通过推优已是拟发展对象的同学,资格保留一年,如果一年内仍未被党组织接纳,将重新参加支部推优。
城市学院团委
2007-5-8